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,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。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,并于
回函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4 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1001 室
邮编:
100088
联系人:李鹏程
联系电话:
010-58811716
传真:
010-58811714
电子邮箱:
lipch@cnis.gov.cn
附件
1
、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征求意见稿)
附件
2
、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附件
3
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