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服务网-关于对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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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 关于对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

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
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,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国家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。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审阅,并于 2009 9 1 日前 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。

 

回函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4 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1001

邮编: 100088

联系人:李鹏程

联系电话: 010-58811716

传真: 010-58811714

电子邮箱: lipch@cnis.gov.cn

附件 1 、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征求意见稿)

附件 2 、《打印机、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
附件 3 、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

 

2009 7 29

附件1打印机传真机能效标准征求意见稿.doc

附件2打印机传真机能效标准编制说明(征求意见稿.doc

附件3征求意见汇总表.doc